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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诉讼原告应该提交哪些证据
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   2016-11-22 13:45:41 作者:徐智达 来源:

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商标侵权诉讼作为民事诉讼的一种,同样需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作为原告,应当提交权利证据、侵权证据和赔偿证据等三类证据。

一、原告应当提交权利证据,以证明自己享有商标权或商标许可使用权。

商标注册人起诉的,应当提交证明自己拥有的商标权真实有效的文件,如商标注册证、核准商标转让证明等。利害关系人起诉的,应当提交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商标局备案的材料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者证明起享有权利来源的证明。

原告若是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不同的许可类型决定其需要提交的证据也有区别。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但应当提交商标注册人已知有商标侵权行为发生而明示放弃起诉或不起诉的证明材料;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即应当提交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的文件。

原告的商标权如果是经继承而来的,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

二、原告应当提交侵权证据,以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即将实施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原告应当提交被控侵权产品及其销售发票等证据。最好申请公证处将购买过程进行公证并贴封被控侵权产品,公证文书是证明侵权行为的有力证据。

三、原告应当提交赔偿证据,以证明自己提出的索赔金额有事实依据。

原告应提交证明其索赔金额的证据,如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证据,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的证据。如果原告无法证明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只能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这时,原告也应围绕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积极举证,争取法院的最大支持。

(商标侵权——商标打假——上海商标维权律师网 徐智达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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